双程证妇险与3岁儿同轻生 官指悔意真诚押至11月再讯

2017-10-19 15:30

25岁持双程证少妇于7月与丈夫就金钱问题争执而感到低落,涉嫌带3岁大的儿子到南丫岛洪圣爷湾泳滩企图一同自杀,女被告今于东区裁判法院承认一项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案件将押后至11月2日再讯,以待索取背景及感化报告。 案情指被告于7月29日独自一人带儿子到南丫岛洪圣爷湾游玩,因感到不开心,遂手拖儿子走向海滩,当时水深及腰,儿子受惊哭闹,被告深感后悔而把儿子拉上岸。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本在内地居住,于2009年结识其丈夫,同年现职建筑工人的丈夫移居香港与父母团聚,一、两个月才会返回内地探望被告,二人于2014年结婚,当时被告怀有身孕,但关系于婚后转差,丈夫不时用言语贬低,又对她和儿子不理不睬。丈夫现月入3万元,却只给予3千元作家用,被告认为丈夫大部分金钱用于其内地女友身上。 辩方续指被告带儿子到沙滩时,看到其他小朋友有父母相伴而触景伤情,并萌生自杀念头,现已后悔该行为伤害到儿子,且被告现怀孕约8个月,故望裁判官怜悯其处境而酌情轻判。 裁判官表示被告有真诚悔意,但案情严重,且涉及3岁大的儿子,法庭需考虑会否有同类案件发生及采取较佳的处理方法,感化令未必为最好方案,但会先索取相关报告再作决定。 法庭记者:陈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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