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案】麦靖宇:正式授勋提名要由局长或部门首长作出
2017-10-17 17:00
前特首曾荫权被控行政长官接受利益案,今进行第十四天审讯,前特首办常任秘书长麦靖宇今将继续作供。 当控方向前特首办常任秘书长麦靖宇询问曾荫权于2009年日本之旅的情况时,麦供称以他所知特首与朋友一同租用私人飞机,指他曾亲自问特首取得资料以回应立法会议员提问,亦记得当时特首的同行保安人员应按市价支付相等于民航客机经济舱的价格。控方打断麦,问道内部守则是否在该次日本之旅被应用,但麦表示想用自己方式来回答,被法官要求他直接回答问题。 麦指该日本之旅中,应有纪录是关于特首的私人保镖、或有特首缴付相关费用的纪录。控方质疑有关文件为何却没有向独立检讨委员会提供,麦认为若是关于特首旅费的纪录,则与委员会想要的文件无关连,指该旅程中特首与朋友合资租用私人飞机,但委员会关注的内部守则只是关于特首接受款待。 麦接受盘问时,指以他所知在曾荫权上任时或上届政府中,未有关于特首接受朋友款待乘坐私人飞机或游艇的规范;又认同的相关内部守则是特首自我监管的指引,并无书面纪录。他指「内部守则」与特首自我监管的指引之间,两者并无分别。法官即质疑守则是有纪录,而指引可能存在于特首的脑海,如何没有分别?麦解释指因防止及处理潜在利益冲突独立检讨委员会的来信做使用「内部守则」这字眼,他便继续沿用,并指他回应传媒查询时也是采用这字眼。 法官表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回应立法会议员查询时已采用过「内部守则」这字眼,指这是政府用词;而且指由特首要求终审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李国能主持的委员会作出的查询非常重要,若有疑惑他应去信委员会要求澄清。麦表示事实就是如此,但也表示亦可做得更好。 辩方指,任何人都可提议授勋人选,只是正式提名要由局长或部门首长作出,并非所有人选都会获提名,举例指特首亦可因本案主控官对本港法律界的贡献,而建议有关政策局考虑提名他,但此并不代表他一定会获提名,全交由有关当局作考虑。麦对此表示同意。 控方指,一份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回应立法会议员就曾荫权接受富豪款待一事提出质询的新闻稿中,当局指特首按「内部规矩」(internal rules)计算及支付费用,麦同意,法官亦指出此处不是写「内部指引」(internal guidance)。麦又称英文版本中的「rules」应是手写之误,有关内部规则应只有一条。他又透露,以他的记忆他应未曾不批准特首的保安人员就旅程费用申请接受资助。 法庭记者:黄显晴 建立时间:09:45 更新时间: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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