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民党成员曾健超于2014年10月15日占中时,在龙和道的政府泵房暗角位置被7名警员殴打,及后带回中区警署再被袭击,曾健超今入禀区域法院向由律政司司长代表的警务处处长索偿。
入禀状指,曾健超在2014年于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的总督察黄祖成、观塘区反黑组高级督察刘卓毅、观塘区反黑组警长白荣斌等七名警员的看管下受伤,并表示伤势由袭击或酷刑所造成,违反《香港人权法案条例》。
曾健超早前因袭警及拒捕罪成而判囚5星期,而于10月,社会工作者注册局辖下纪律聆讯委员会通过向曾健超发出书面警告,最终毋须停牌惩处。
法庭记者:陈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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