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案第7被告认「玩紧暴动」 申开枪交警作证人被拒

2017-10-09 13:57

第7被告邓敬宗(右)及交警黄庆威。
第7被告邓敬宗(右)及交警黄庆威。

去年农历新年期间旺角发生骚乱,其中9人被控暴动罪,第7被告邓敬宗上周五因身体不适,案件押后至今日续审,邓继续出庭自辩。 邓供称,事发当晚与朋友黑柴到旺角打桌球,期间到朗豪坊附近吃鱼蛋时,看到有市民开始与防暴警察对峙,故与黑柴在一旁看热闹近一小时。及后,邓指他亦在花园街、通菜街看到「有人烧嘢、掟嘢」,并「边食花生边影相」,又在山东街和通菜街影火堆。 邓供称,翌日凌晨看热闹后与黑柴在洗衣街公园休息,待清晨有巴士开通才返家。清晨时分,离开公园后于豉油街遇到第八被告李卓轩。 邓在控方盘问下,承认当日有一位不认识的人给予他一对手套,并在其指示下掘砖并交予那位人士,那位人士将砖掉到地下一分为二,又用砖掷向警方;而黑柴当时在推路牌,但二人见几个路牌倒下后就没有再参与,在一旁看热闹。他亦承认,当日曾向朋友在whatsapp录音指:「我哋玩紧暴动。」 辩方指当日曾向天开枪的交通警黄庆威申请拒绝被传召为辩方证人,因他认为自己与被告或本案其他人无关;但因辩方认为黄的供词与自卫的抗辩方向有关,而且其开枪合法与否影响暴动事件性质,故望可传召黄。 法官认为当日曾向天开枪的交通警的证供与本案没有相关性,故不准许黄传召为辩方证人。 案件押后本月19日作结案陈词。 早前已就案件认罪的第十一被告吴挺恺判刑再押后,法官指,判刑须待本案完结后才进行,暂定本案于1月8日裁决。 法庭记者:李慧娜 建立时间:11:49 更新时间:13:57

第7被告邓敬宗。
第7被告邓敬宗。
交警黄庆威。
交警黄庆威。

第7被告邓敬宗。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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