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正丰书局涉于2014年将小学教科书经电脑扫描后打印,并鱼目混珠,把翻版书籍掺入正版货岀售,涉案教科书逾7100本。
两名被告李丽雯及郭家振分别为正丰书店的经理及仓务主管,疑管有侵犯版权的复制书籍,案件今于屯门裁判法院进行审讯,二人否认「在没有版权作品的版权拥有人的特许下,管有该版权作品的侵犯版权复制品,以期令某人可为任何贸易或业务的目的或在任何贸易或业务的过程中,出售或出租该侵犯版权复制品」6项传票罪。
控方传召共7名海关关员为证人,他们于2014年7月24日分别曾到两间于元朗和屯门的正丰书局店铺及4个屯门仓库,负责证物处理、搜查怀疑盗版书籍及绘图等工作。一名关员在版权持有人的协助下,在元朗店铺内检获共约2300本怀疑盗版书籍。两名证人对于版权持有人当时有否以真书与盗版书作比较,均表示没有印象,并称他们未能分辨用透明胶袋包裹的书籍之真伪及其纸的质量。另外,有关员指当时有版权持有人在场,曾以放大镜检查怀疑盗版书籍的条码。
控罪指,被告于2014年7月24日,在元朗康景街、屯门屯利街华都花园商场的2间店铺及4个位于屯门南丰工业城的仓库,管有共7146本侵权书籍,当中包括牛津大学岀版社(中国)有限公司、培生教育岀版亚洲有限公司及教育岀版社有限公司书籍的侵权复制品。
法庭记者:陈咏诗
建立时间:10:56
更新时间: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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