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黄英豪、徐传顺及金融证劵界名人尹应能,早前被廉政公署拘捕,指三人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于2007年行贿已故上市公司副主席许浩明。控方今于庭上申请撤销三人同面对的一项行贿罪,但维持检控黄英豪另一项行贿罪。换言之徐传顺及尹应能完全获撤控
黄的代表律师申请永久终止聆讯,若未能成功,预计审讯日子将定于下月31日。
徐传顺于庭外多次强调香港法律是公平、公正,感谢家人、朋友对他的支持及包容。徐亦感谢代表他的蔡维邦大律师及其团队,尽力找寻证据以证其清白。被问到家人何以未有到庭支持,徐指是他要求家人不要到场,更表示若家人到场会令他更感压力,徐又指今晚会于家人一同进膳以庆祝脱罪。
黄英豪(54岁)、徐传顺(63岁)及另一被告尹应能(64岁)今获控方撤销的一项行贿控罪,指各人于2007年11月1日,向海域化工集团已故副主席兼执行董事许浩明提供顾问职位合约,作为许在海域化工重组中协助收购的报酬。
另一项行贿罪只针对黄,指他在2009年8月19日以认股权贿赂许,作为许参与收购金至尊5间附属公司的报酬。
法庭记者:梁铭姿
建立时间:1213
更新时间: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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