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民主派议员包括刘小丽、罗冠聪、梁国雄及姚松炎,早前被高院撤销其议员资格。社民连梁国雄和小丽民主教室刘小丽,今午到高院提交上诉状。刘小丽及梁国雄均要求暂缓执行判令及讼费命令,两人在高院门外向所有支持者鞠躬致谢,梁国雄称自己是穷人,来自民间,受政权逼迫,若没有香港人帮助则难以抵抗政权。
他指自己的上诉状书是由法援全支资助,所以特别多谢纳税人,今天交状书已经筋疲力尽,他指今日不是谈补选,而是来多谢香港人。他又表示自己跟梁游没分别,都是被DQ,但实际分别不用详尽说明,被问到为何觉得有胜算,他就指若没有胜算便不会上诉。
刘没有律师代表,她在上诉理据书中提出多项上诉理据,包括指法官不应违反广大选民的意愿,撤销一名经正式选举而来的民选议员资格,又指法庭判定议员是否拒绝或怱略宣誓时,应考虑公然地有拒绝宣誓的意图。
另外,刘亦指法官没考虑先前其他议员宣誓时的做法,指《宣誓及声明条例》及法庭都没提供何为拒绝或怱略宣誓的指引,故法官错误地不去考虑过往议员的做法;且法官亦错误地指其拒绝或怱略宣誓。刘也指人大释法的效力不应追溯至她早前宣誓的时间。
梁国雄在上诉状书中表示,人大就基本法104条释法,其性质是补充法例,而不应受追溯期影响,以及是作日后的标准。
梁续指,宣誓应由读出誓词的第一个字开始,并在读出誓词的最后一个字结束,他之后手持及打开黄伞、叫口号和撕毁纸张都不应计算在宣誓内容当中,故原审法官不应指其宣誓不庄重。
法庭记者:潘琪慧
建立时间:1612
更新时间: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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