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裔男子Mahabul Alam Khan于2006年来港后寻求庇护,多年来不断犯案,更于去年因贩运240克的可卡因,而在高院被定罪,判监13年,他不服定罪及判刑,又认为刑罚过重,提出上诉。上诉庭今颁下判词,指他在持行家纸期间可享在港自由生活和社区保障,但仍干犯严重的毒品案,影响本港声誉及公共秩序,驳回其上诉并加监10个月。
Mahabul Alam Khan于2006年经罗湖,以游客身分来港,但逾期居留,翌年向联合国难民署申请难民庇护,于2009年被拒,但联合国难民署于2011年才将结果通知入境处,他之后提出酷刑声请,直至2014年因本案被捕。他期间在香港曾干犯过不少罪行,其中有3次是管有毒品。
法庭记者:潘琪慧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