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医学美容集团在2012年发生医疗美容事故,酿成一死两伤,集团创办人周向荣、技术员陈冠忠及女医生麦允龄被控误杀罪,案件今于高等法院续审,周向荣继续出庭自辩,指在2012年下半年,DR正准备上市,「DR集团同APSC两间公司鎅开唒」,他选择了做DR董事,所以他在APSC完全没有角色。
周向荣续指,由于他在APSC投放了很多资金,因此会与集团总经理朱美沁,每个月有1至2次机会到APSC,与员工对话,但他强调没有干预APSC的日常运作。
周表示,根据律师向他告知,2012年的时候是没有法例规管美容中心/诊所进行CIK疗程,亦没有法例规管要由有认证的实验室处理CIK细胞/脐带及脐血干细胞,但周仍然要求陈冠忠和华寿恩负责为APSC申请美国AABB认证,周指虽然法例无规定要有认证,但他希望力求完美,故希望APSC可以有AABB认证。
辩方律师展示一张APSC向AABB提出申请成为会员的表格,里面显示集团总经理朱美沁是APSC营运董事,而陈冠忠是品质管控,至于表内亦有麦允龄的名称,为医务总监,但里面未有提及周向荣,周表示表格内是正确描述。
周强调所有DR的产品均有进行细菌测试,「搽上块面嘅Cream」也要做测试,他说:「一个产品成功与否,就系冇投诉同唔好做伤人」,他表示经常出通告提醒职员,「唔好做伤客」。直至2012年10月3日之前,产品未试过有细菌污染。
由于香港政府不给予实验室GMP认证,因此APSC尝试在国外寻求认证,例如澳洲的TGA认证,周表示他没有叫陈冠忠向澳洲方面尝试,而是因陈冠忠为进取年青人,觉得要帮公司取GMP或AABB认证,于是建议从其他国家取证,「所以公司好信呢位年青人,同好欣赏佢」。周又指,陈定了目标,希望于一年半时间内为APSC取得AABB认证。
周表示当APSC刚刚成立时,全公司只得陈冠忠懂得GMP或AABB的规格,公司也靠他联络承办商、作规划及申请AABB等,而公司的设备也是由他负责购买,公司需要聘请什么人手亦是由陈冠忠告诉他。
周认为在2012年时,APSC的员工是非常熟悉AABB,因为陈冠忠指实验室至2010年起是实行AABB制度,他亦有教导员工,而2012年初,前实验室总监、医务化验师华寿恩亦有每星期开会教AABB的标准作业程序,所以觉得APSC所有员工也很熟悉AABB制度。
但根据华寿恩早前证供指,他与陈冠忠及朱美沁于2012年11月有一个短暂会议,期间朱美沁以为APSC已取GMP认证, 但2012年11月12日,华和陈共同写报告给周解释APSC其实并没有GMP,并于翌日传真给周,辩方亦要求周阅读有关报告。
周指在2012年10月3日前,他和朱美沁一直觉得实验室操作是符合GMP和AABB规格,因陈冠忠一直都是这样说,而APSC的小册子上的资料,陈也是填写脐带和脐带血干细胞是在GMP规格下工作,而如果APSC是不合乎GMP规格,陈便不会积极寻求外国认证。
周收到报告,觉得奇怪,又指陈冠忠一直帮APSC申请GMP,现在写报告说APSC是不合乎GMP规格,是180度转变。周又表示,在10月3日之前,有关GMP的事情他都只是依赖陈冠忠。
周指港大微生物学专家袁国勇教授于10月17日到访APSC,「我有感觉,袁国勇讲左D野,令2位写左D咁嘅野比我,佢地系唔系想将责任推比公司管理层呢?」
法庭记者:潘琪慧
建立时间:10:45
更新时间: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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