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培育社会主义 张达明指应分割条文

2017-09-04 10:51

《国歌法》获得全国人大通过,预料香港将会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再经由本地立法处理。不过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表示,《国歌法》与《国旗及国徽条例》不同,因为内地法例中第一条表明,《国歌法》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香港不是实施社会主义,应要小心选取条文。 张表示,要审视《国歌法》有哪些条文,是因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制定,再视乎是否能够分割,否则不应将条文在本地立法。 他又谈及有关议员宣誓案,表示梁颂恒及游蕙祯案,对梁国雄等四人的案件直接影响不大,未必需要讨论不干预原则,他认为梁国雄等四名议员是否「拒绝及忽略宣誓」,经已有很大的讨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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