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黑盒数据举证成功定罪 小巴司机危驾判囚21月

2017-09-04 14:09

去年2月一名23岁青年疑在新春期间赶往与家人晚饭,在大埔公路大窝段帝欣苑对开横过马路,遭专线小巴撞倒重创,延至翌日因头部重创不治。68岁小巴司机及后否认一项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在区院受审,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今被判监21个月,停牌5年;而小巴司机早前亦已承认两项与车辆状况相关的控罪,今被罚款共2000元。据悉本案为首宗以黑盒数据举证而成功定罪的案件。 法官判刑时指,案发时该路段限速50公里,但被告李启熙后被发现超速17秒,法官指若被告不超速的话,有机会可避免意外。而当时双方视线受巴士所阻,法官认为意外可能是死者因赶急而没留意路面状况所致,但亦是由于被告超速,被告知道该路段时常会有人乱过马路但仍超速行驶,亦是危险驾驶。加上被告在意外前一段时间都没开启车头灯也是危险驾驶的一种,否则死者或有机会因车头灯而察觉到有小巴驶近。考虑被告的年纪,而他曾有两项不小心驾驶及一项超速纪录在其领取驾照多年、及当小巴司机13年来说亦不算太坏,终判他入狱21个月,停牌5年。 法庭记者:黄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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