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音公司两女呃应徵者近200万元,判囚两年六个月。资料图片
左起:商业罪案调查科讹骗组高级督察王浩、商业罪案调查科总督察潘云展、商业罪案调查科讹骗组高级督察谢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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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女一男串谋于08至11年间成立配音培训公司,诈骗37名应徵者近200万港元保证金及训练费,惟最终不获任何工作机会及发还保证金。区域法院今裁定公司操控人及其中一名员工一项串谋诈骗罪成,参考两宗同类案例后,判两人入狱两年六个月。
法官指过往有两项刑事记录的48岁首被告严慧兰及45岁第4被告锺咏珊互相配合行骗,软硬兼施,过程中甚至勒索事主,令其心力交瘁,故被裁定罪成。另涉案第2及第3被告陈德业及陈丽仪牵涉的控罪中,他们的角色只是员工,无证据显示他们知道骗人计划,故罪名不成立。
商业罪案调查科总督察潘云展于庭外呼吁,求职者于求职前须先了解公司背景,若要交出保证金则要格外留神,有疑问应先寻求法律协助。
法庭记者:岑咏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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