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支票呃卖家共27万财物 青年判入教导所

2017-08-22 12:36

四名18至21岁的青年涉在拍卖网站上向13名卖家购买名牌手袋、智能电话及名表等,及后以「假支票」讹称已入帐至卖家的银行户口,卖家被骗,最终财物两失,案中涉款金额近27万港元。4名被告被控欺诈、串谋处理赃物共14项控罪,当中第4被告早前承认4项欺诈罪,区域法院今裁定罪成,判入教导所。 区域法院暂委法官温绍明于判刑时指,案件相当严重,行骗手法复杂,涉款9万多港元亦非小数目,理应判被告黄诺轩即时入狱,但考虑黄只有20岁,认为一段长时间的纪律培训,对改过自身有正面帮助。另温官表示深受黄母的求情信打动,劝喻黄改过自身,服刑后仍有无限可能,将来更应好好报答母亲无条件的爱。 法庭记者:岑咏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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