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回应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被上诉庭改判入狱时强调,覆核3人刑期完全从法律角度考虑,没有渗入任何政治动机,整个程序是公开和透明的。他认为,提出刑期覆核是正确决定,而上诉庭的判词理据清晰,也具指引性作用。
袁国强指出,就这宗案件,当初提出覆核是考虑到原审法官作量刑判决有原则性错误,刑期是否有足够阻吓有商榷处,律政司因而认为有需要向上诉庭就相关法律原则及量刑寻求指引。
袁国强认为提出刑期覆核是正确决定,而上诉庭的判词理据清晰,指出到为何在法律上有必要覆核刑期,也解释了下级法院出现原则性错误。
在回应有报道指,律政司内部讨论是否提出覆核时曾有不同意见,袁国强表示,包括政府部门在内的每个机构,作内部讨论时都会出现不同意见,他认为讨论是有建设性的,而这事的重点,是最终根据法律原则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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