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六岁童潜逃15年 无业汉判囚七年

2017-08-18 13:20

无业汉涉于十六年前在屯门兆麟苑,夥同两名同党绑架一名6岁男童,其后向男童父母勒索500万元。潜逃15年的无业汉于去年10月经罗湖返港时被捕,他早前承认一项绑架罪,今在高院判监7年。 法官判刑时指,绑架是邪恶罪行,为了个人利益,不理会事主的福祉,虽然本案事主被禁锢环境不差,亦无使用身体暴力,但脆弱的事主从母亲手中被带离,相信也有心理影响,例如事主曾哭问被告,何时才可以回家。法官认为判刑要有阻吓作用,亦参考同案另一些被告的判刑基准,最终判他监禁7年。 案情指现年37岁的被告苏浩彦,于2001年6月29日至7月5日期间,连同一名姓袁和郑泰利绑架当时6岁男童。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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