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诈骗财务公司出$3000万 前行会成员张震远被控串谋诈骗

2017-08-10 12:39

前行政会议成员张震远及其财务总监蔡达英,早上被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拘捕,两人分别被控两项串谋诈骗罪,下午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案件发生于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两人涉串谋诈骗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即不诚实地向证监会隠暪或没有向证监会披露关于香港商品交易所财务状况的重要资料,致使或容许关于商交所财务状况的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提交证监会,另致使或容许提交证监会的商交所报告在拟备方式上,显示商交所的虚假或具误导性财务状况,因而导致证监会没有就给予商交所在香港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撤回认可, 第二项欺诈罪单指控张震远在13年4月12日至13年4月17日向吴海璇虚假地表示,新效控股有限公司的整体持股并未质押予任何其他人或实体作为扺押品,并意图诈骗而诱使佳富达财务有限公司作出一连串的作为,即交出港币$3000万,导致该新效控股有限公司获得利益或导致佳富财务蒙受不利。 前行会成员张震远近年一直卷入官司之中,商交所当年主动「弃牌」,惹起风波,2013年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怀疑有人使用假文件行骗,突击搜查商交所在数码港总部,先拘捕一家商品交易公司案中关键人物,张震远主动要求暂时停止履行所有公职,身为商交所主席的张震远,当时接受查询时强调,自己是受害者,没伪造文件,也没做任何违法事。 案件审讯时,首被告曾提及张震远,供称「博士索酬60万美元」。三名内地商人涉管有三十二份虚假银行投资存款确认书,涉款达九百亿港元,案中首被告戴麟懿自辩说:「我没有向商交所提供资金证明,是伍楚生博士提供的,我告诉商交所主席张震远,这资金证明不能用,而且告诉张震远主席,伍楚生博士要的六十万美元,坚决不能付。」 另外一案是担任商交所主席期间,拖欠一名员工薪金约三十四万元,2015年时在裁判法院承认两项传票罪被判监六周,张震远随即提出上诉。高院法官在裁决时指,原审裁判官认为张「没有真诚悔意」是错误裁断,遂判他上诉得直,改判一百六十小时社会服务令,张成功逃过牢狱之苦。 张震远因商交所2013年爆煲而债务缠身,其后因拖欠四千七百多万私人贷款连利息,2014年2月遭债权人申请破产。高等法院法官及后指张欠债逾一亿二千万,正式颁令他破产。 法庭记者:徐晓伊 潘琪慧 建立时间:1052 更新时间: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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