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女「无尸凶案」被告上诉得直撤罪 官:28天内排期重审

2017-07-26 12:23

艳女秦嘉仪自2011年人间蒸发,揭出一宗轰动全城的「无尸凶案」,被告陈文深在2015年8月经审讯后陪审团一致裁定他谋杀罪成,依例判终身监禁。陈在上月由资深大律师麦高义代表,在高院就定罪申请上诉许可,法庭今颁下书面判词,被告上诉得直撤销定罪,下令案件需发还重审,案件在14天内按新的公诉书交给法庭,28天内排期及尽快安排重审。 上诉方认为案件无犯罪事实、控方举证主要依赖环境证供以及原审法官在引导词上出错,对于影响性缺乏充足指示。 案情指33岁死者秦嘉仪2011年10月5日返回淘大花园大厦住所后,就没再外出,陈在10月6日到访秦家,并于翌日利用巨型尼龙袋将尸体搬走。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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