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接内地团公司拖欠代通知金 董事拒认罪下周裁决

2017-06-30 13:01

专营内地团客生意、曾违规被记分的香港国际免税批发专门店有限公司,遭前雇员追讨15天代通知金、有薪年假、有薪假期及遣散费合共逾两万元。劳审处曾于去年5月向公司颁布判令,命令公司须即时向控方证人缴付相关款项,惟公司至今仍未支付。公司被票控违反雇佣条例共两罪。案件今于观塘裁判法院审讯,公司董事林少石均否认2项控罪,案件押后至7月6日进行裁决。 被告公司董事林少石,被控没有支付审裁处须公司支付的款项,及没有在雇佣合约终止时在到期日届满前向雇员支付代通知金。辩方质疑,控方无直接证据显示公司倒闭后是林少石的责仼,并指岀公司有两名董事,林只是于案发时负责支薪。 辩方指控方须提供证据,显示林是否纵容拖欠,因林只承认发放工资及是公司董事的事实,希望控方可提供实质证据显示林于公司倒闭后有责任。裁判官则认为,公司终止业务不等同解散公司。案件押后至7月6日进行裁决。 法庭记者:黄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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