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男公厕游荡案 获准保释6月讯

2017-04-21 13:49

正在香港修读博士课程的内地男涉在红磡一公厕内游荡,令一名正值壮年的男事主受惊,及后被控一项游荡罪。案件今在九龙城法院提堂,被告刘淑利(28岁)暂时毋须答辩。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6月2日,以待辩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见,和索取被告的医疗报告。押后期间被告获准以500元保释,惟不得离开香港,及需居住在报称地址。 控罪指,被告于2016年10月27日在鹤园街男公厕游荡,导致黄姓事主合理地担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据悉,事主发现被告后与其发生争执,公厕外有途人听到争执声遂找附近警员协助,因而揭发案件。 法庭记者:黄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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