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有四子女的家庭主妇,周末从保良局带回两子回家团聚时,因大子偷藏姊姊的钱及撒谎,用藤条打儿子的手脚至出现15道「藤条印」。涉案主妇早前承认一项故意袭击导致儿童受伤罪。裁判官指被告有吸毒前科,需被告彻底地解决毒瘾,故判被告进戒毒所接受治疗。
36岁曾姓被告有三次涉及毒品的前科,今年1月初犯案。辩方律师求情时指,被告之前与母亲及两个女儿同住,两子则由保良局托管,由于想有多点亲子时间,故每星期五接回儿子回居所,因儿子顽皮及撒谎才用藤条打。
被告已对事件感到非常后悔,亦接受社工建议,与两子参加情绪管理的课程。又指因家中多子女,被告希望用意志力戒毒,不想接受住院治疗。惟裁判官认为被告有吸毒前科,不适合照顾子女, 在社会利益下,需被告彻底地解决毒瘾,故判被告进戒毒所接受治疗,及指示索取社会援助报告,为四子女寻求援助。
法庭记者:李芷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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