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女警刘洁玲在14年至16年起涉嫌向多名熟人讹称胞弟欠债,向其借贷共10.5万港元,更涉嫌以另一女子姓名向两间财务公司网上申请借贷,成功获批共3万元借款,被廉署控以6项欺诈罪,刘今日于东区法院否认6项欺诈罪,案件押后至8月28日审讯,暂时毋须答辩。
控罪指,被告刘洁玲讹称弟弟欠债及为弟弟还债,分别于2014年9月至2016年3月期间4次意图诈骗,诱使罗倩茹、吴恩明、黄煜和李宝如,交出共3万元、1万元、5万元和1.5万元。刘又讹称是林金英,于2016年2月2日分别向亚洲联合财务和邦民日本财务,提出网上贷款申请,分别获批1万元和2万元。
法庭记者:李芷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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