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洲戒毒中心2名自愿戒毒者涉嫌于去年虐待一只唐狗。其中一名涉案戒毒者冯志凯,承认有份将唐狗推下山坡,并射水两至三分钟直至唐狗失去知觉,被控一项残酷对待动物罪,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判监禁3个月,而涉案另一戒毒者仍然在逃。
26岁被告冯志凯的辩方律师求情指,被告与父母,姊妹及一只猫居住,性格易受人影响,沾染毒品后经常负债累累,四度被控管有危险药品。案件中被告只有拍打唐狗,并没有参与处理尸体。
裁判官指,因涉案另一人仍然在逃,只能依赖被告口供判刑。裁判官又指,香港是文明社会,对生命重视及尊重,故须判处有阻吓性的刑罚,考虑到被告认罪,故扣减刑期至3个月。
法庭记者:李芷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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