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学刊物编辑被拒进入记者区提覆核 官押后判决

2017-06-16 12:54

立法会新界东补选于今年2月28日已进行,中大《Varsity》及浸大《新报人》两刊物均派学生采访,但被政府新闻处职员拒绝进入场内记者区。两刊物时任总编辑及副总编辑去年入禀高院申请司法覆核挑战政府决定。案件今在高院进行聆讯,法官听取陈词后押后判决。 申请人分别为中大新传系学生何家曦,由潘熙资深大状代表;以及浸会大学新闻系学生许芳文,由麦高义外籍资深大状代表。潘熙指,即使申请人据《本地报刊注册条例》合法注册,仍被政府当日拒诸门外,也不能登记政府新闻处的资讯发放系统。然而入禀后,政府才提出「新政策」容许指定数量的新闻系学生记者进入指定活动场合采访,但旧政策根本仍存在,政府作出的所谓改善也是狭隘的。另外大学刊物未必由新闻系学生筹办,政府选择性的作为是违宪。 麦高义指,政府违反基本法及人权法,申请人应当有权进入采访场所,进行第一手报导,观察及报导人物的即场反应,而非事后「回收」政府发布的资讯。更惊讶的是,提出JR竟促使政府转变政策。 政府代表翟绍唐资深大状指,申请纯粹学术性质,他指本案所提及的非政策而只是措施,政府一直不断改善现有措施。自去年9月起,已容许指定数量的学生记者出席采访有关公众事务的活动,包括特首选举、财政预算案。而登记制度是以报社或传媒作单位,不是个人或记者,新闻系学生不是记者,不会得到特权。政府绝对尊重基本法,但不能人人都可以自居记者进入采访场地发问。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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