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9被告续审 警司:71岁被告「龟速」奔跑被制服

2017-06-08 17:07

去年农历大年初一深夜旺角暴乱,其中9名被告被控暴动等罪,案件第6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理。 案发时为港岛冲锋队处理警司的陈伟基于庭上指,当时凌晨2时收到上司电话,指示他到暴动现场防守豉油街,不要让暴徒冲出弥敦道。陈于凌晨4时到达现场,看到当时有约30、40人在掷玻璃、砖等物件,约1小时后警方防线开始后退,情况亦告严重,陈形容当时暴徒所掷的物品像「落雨」一般密度高。 陈续指自己当时被一块砖头掷中左耳后脑位置,使其有一至两秒感到「晕晕地」,但他坚称自己当时的视线及观察并没有因此而受到影响。 陈又指,当时眼见暴徒掷砖情况愈趋严重,而同僚所持的盾牌亦未能够保护全身,心中出现了「反守为攻」4字,他继而走到警方防线后方,看到当时有4名人士在掷砖,陈即冲出防线去追捕他们,他形容其中一名人士年纪较大,当时以「龟速」的速度奔跑,故成功追截并制服了该人士,并将其拉入警方防线内,该名人士正是本案年届71岁的被告陈和祥。 陈其后发现警员黄乐安血流披面,失去意识,而陈当时试图令他恢复知觉惟失败,陈指现场已渐趋平静,否则黄或会遭受生命危险。陈送黄上救护车到医院后,自己亦到玛嘉烈医院接受治愈。根据医疗报告,陈的后脑有约2厘米长的伤口并缝了4针,其左手无名指及中指骨折,被证实有1%的永久伤残。 陈下午继续作供,指当他冲出防线试图追捕4名人士时,他们已「鸟兽散」,而被告陈和祥因「走得么」而被其制服。陈又指其后现场情况平静了约半小时。 港岛总区冲锋队第二小队警长连建国指,当晚警方防线曾尝试向西洋菜南街方向推进,但因集结人士人数衆多而撤回。连指后来看到没有任何装备的处理警司冲出防线,故拿著盾牌紧随其后以作保护,亦有协助警司制服被告陈和祥。案件于明天续审。 法庭记者:梁铭姿 建立时间:12:17 更新时间: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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