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石棉瓦片未通知环保署 非注册石棉承办商判罚8000元

2017-05-18 15:26

一名非注册石棉承办商在深水埗移除大厦僭建物时,违规清拆石棉瓦片,今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两项《空气污染管制条例》规定,被判罚款8000元。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环保署去年11月接获通知,指深水埗顺宁道一大厦天台单位有已拆除的含石棉物料,因此派员到上址调查,发现该名受聘移除僭建物的人士并非注册石棉承办商,但却违规安排工人在上址清拆石棉瓦片,亦未有在动工前28天通知环保署。环保署随后按《空气污染管制条例》起诉该负责承办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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