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传媒管理有限公司前广告总监郭懿灵(42岁),向两间出版社声称其丈夫胞姐名下的公关公司是南华传媒及《儿童快报》的合作夥伴,继而让公关公司在两年间先后取得7份公关顾问合约,7份合约总值逾130万。经审讯后,今在东区法院裁定两项欺诈罪罪成,押后至6月2日判刑,期间还柙索取背景报告。
裁判官裁决指,控方证人诚实可靠,信纳控方陈词,又指被告2004年加入公司,并晋升为广告总监,公司政策是不聘用中介公司,她不知道公司批核活动政策是令人难以相信,裁判官又形容本案是典型扒内吃外案件。
辩方求情指,被告初犯,今次犯案并无直接得益,与中介的公关公司无直接关系,希望可以保释候判,惟裁判官认为涉案金额逾百万,加上是在审讯后定罪,故须即时还柙。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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