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入禀告龚仁心 法官批准新增涉嫌串谋欺诈指控

2017-05-18 17:58

商人陈书春在2014年入禀控告华懋集团主席龚仁心,利用投资计划设局,取得5000万元资助华懋慈善基金,以图与陈振聪打争产官司,因而提出索偿。原告其后呈入传票申请修改申索陈述书,但被其中一名被告黄乾亨黄英豪律师事务所提出剔除传票及申索案,原告其后再申请修改申索陈述书,要求新增四名被告龚仁心、雄福有限公司、华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及黄乾亨黄英豪律师事务所涉嫌串谋欺诈,以及新增索偿项目。高院今颁下判词,指律师楼没有对原告违反法定责任,故指控属于无理缠扰,滥用司法程序,剔除原告针对律师楼的申索。但批准针对龚仁心、雄福有限公司、华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涉嫌串谋欺诈的新指控。 判词又指,法官不认同新增的涉嫌串谋欺诈指控是太迟提出以致不公义,进一步说,原告根据银行纪录及抗辩书才得到资料,继而提出修改申索陈述书,因此不能说指控是虚假的,也能参考为证据一部分,法官视为一个新鲜的申索论点,因此批准原告修改申索陈述书,即对龚仁心、雄福有限公司、华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涉嫌串谋欺诈的新指控。由于首三名被告无参加针对律师楼的申索诉讼,故法官下令原告将本判词副本交予他们的律师。 本案两名原告分别是陈书春,以及由他持有70%股份的卓基工程有限公司;四名被告依次是龚仁心、雄福有限公司、华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及黄乾亨黄英豪律师事务所。 记者 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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