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初生婴命案 辩方促考虑被告行为是否配合误杀

2017-03-31 12:47

初为人母的妇人涉嫌在长洲住所误杀两个月大儿子案,今日进行结案陈词。法官指下周一继续总结案情,然后同日让陪审团退庭商议。 被告梁笑芳(30岁)声称不知为何两个月大的儿子没有呼吸而报警,男婴送院经抢救后不治,惟落口供时「自爆」曾经虐待儿子,在长洲住所内掌掴、掷儿子到床上及搣儿子脸颊,自言「情绪激动就会忍唔住手」。梁否认一项误杀罪,控辩双方今天在高院进行结案陈词。辩方指出负责照顾男婴的不只被告,还有同住的被告姐姐及被告母亲。 辩方陈词时特别指出,梁警戒下声称「我真系控制唔到先动手打汶轩」,请陪审团考虑被告声称情绪不稳、失控的证供比重。另外,辩方请陪审团考虑被告行为是否配合误杀罪行,被告不单止打电话报警,更在案发前数天见儿子呕奶后,带儿子到医院求诊,儿子留院一晚后以正常情况出院。「若果要杀害汶轩,被告仍会这样做吗?」。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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