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内地妇拟贿赂入境处职员 判囚15个月

2017-03-22 13:03

六旬内地妇于去年11月26日在落马洲入境时,给予入境处职员一百元,后被带走查问时,再向另一职员递上一千元称「请饮茶」而被廉署起诉。被告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今于粉岭法院被判囚15个月。 被告翁诗平(68岁)今出庭应讯时情绪突然激动,大叫「我有委屈」,指自己当时只是手握白纸,没有给钱予职员,又指本案是逼供性的,案件因而押后了半小时再作处理。 辩方求情指本案属单一事件,被告急于来港与丈夫团聚才犯事,又强调本案于其他涉及个人利益的案件有异,控罪性质不算最严重,被告亦已明白香港社会的情况,不会再重犯。 法庭记者:梁铭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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