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8岁内地女居民,涉嫌于去年11月向入境事务处人员提供贿款,以获批准进入香港,被控以两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案件今于粉岭裁判法院开审,被告翁诗平否认两项控罪。案件押后至周三续审。
入境处署理高级入境事务员陈頴嘉作供指,在2016年11月26日为被告办理入境手续时,从电脑纪录中发现翁疑为监察人士,在核对纪录过程中,被告的手踭至手腕以握拳状伸入她柜位的窗口处至她面前约10公分左右,其手背向下,又看到其手中露出了红白色的纸张,当中纸角有100的数字,她觉得是纸币。她便向翁表示:「你做乜呀?你做乜俾钱我?」,而翁随即收回拳头,又不作回答。她再追问:「你只手揸住啲乜?」,翁以普通话回答「没事没事」。
辩方盘问陈时,质疑陈是否能分清被告是说本地话或普通话,向她指出翁只是带有口音地以本地话说「咩事咩事」,她是误以为翁说「没事没事」。陈不同意此说法,指翁当时是说纯正普通话,又表自己自小有学习普通话故能分清。辩方又指出被告手上拿著的纸张是一封信及文件,而非带有100字样的红色纸,惟证人亦不同意。
而入境事务主任陈慧明接受控方主问时表示,当日接到值日主任的转介通知而在会面室为被告进行进一步检查,决定建议处方拒绝翁人境。完成后她再获通知,指翁在入境大堂办手续时曾尝试给钱一位同事,遂通知上司,及再与被告会面。翁向她表示交了信封给入境大堂的职员,又对她说「想俾啲钱佢饮茶」、「我想俾1000蚊你哋饮茶」等的话并作势要打开手袋,但被她制止。及后她第3次与被告会面,被告再说因觉得香港政府对她很好而「想请入境处落马洲饮茶」,并从手袋拿出一张两次对摺、上有狮子图案的金色纸「摄」在桌上的键盘,她意会为滙丰银行的1000元纸币,随即喝令她收回。
法庭记者:黄显晴
建立时间:13:23
更新时间: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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