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网络电视台传播集团欠薪判罚37.4万元 男被告拍打记者手机致损毁

2017-03-22 17:48

内地媒体在港分公司、香港网络电视台传播集团,于前年5至9月拖欠5名管理层246万薪金, 被5人循劳资审裁处追讨欠薪、代通知金及遣散费,但资方在劳审处颁令后仍未能于限期内支付。香港网络电视台传播集团、其公司董事杨蓓及顾问贾景尧违反发出61张传票检控,香港网络电视台传播集团、杨及贾早前在东区法院承认所有传票控罪, 3名被告合共判罚37万4千元。 辩方求情时指,香港网络电视台传播集团于2013年在港成立,于14年底出现阻滞故未能发薪,被告没有预谋,并非意图剥削员工。辩方指被告承认金额不少但只牵涉5名员工, 欠薪期平均不过半年,望能轻判。 男被告贾景尧在庭外为避记者拍照、拍打《星岛日报》记者的手机,致手机损毁。 法庭记者:陈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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