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乱案】三被告暴动罪成立明早判刑

2017-03-16 16:20

去年农历新年期间发生的旺角暴乱案,三名被告港大女生许嘉琪(23岁)、学生麦子晞(20岁)及厨师薛达荣(33岁)早前均否认一项暴动罪,即于2016年2月9日凌晨在弥敦道北行线近豉油街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是首宗被控暴动罪的旺暴案件,法官裁定三被告暴动罪成立,三人表情平静,案件押后至明早判刑,三被告还柙。 法官裁定当晚是暴动,而许嘉琪当时在马路中,明显不是旁观者,因旁观者不会希望被误会成参与暴动,故会站在行人路上,所以结论是许嘉琪是参与暴动的一份子。同样地,麦子晞当时在马路中,故不会是旁观者,所以认为麦子晞是参与暴动的一份子。 法官指拘捕许嘉琪的女警卢蔚贤作供指,看见蓝衣女子两次掟玻璃,但录影片段拍到4次掟玻璃,但卢同时要顾及自身安全,相信掟2次玻璃是她真实的记忆。法官又认为当时位置只有一个女子穿蓝衣做相类的行为,而被捕的人又系穿蓝衣,故蓝衣人一定是许嘉琪。 麦子晞当时持竹枝向陈宏博探员投掷,陈小腿受伤,相信他是最清楚谁人向他投掷,而陈可在短时间(约11秒)内把麦子晞抓住,所以此人必定就是投掷竹枝者。 至于薛达荣有出庭作供,他坚称自己是旁观者,担心人身安全,所以见人跑他也跟著。法官认为,若他真的是旁观者,应与示威者分别出来,即不要跟著跑,留在原地,而他却跑,所以不接纳他是凑热闹的旁观者。 拘捕薛达荣的警长岑伟强注意到薛「零零舍舍」在行人路上向警方投掷玻璃樽,他这样做无疑把他与其他在马路中心投掷玻璃樽的人分别出来,吸引了别人的注意包括警长是正常不过的事情。 而片中看见薛在转身逃跑前曾投掷玻璃樽,故确信薛曾这样做,只不过警长脑海中无留下印象,但被摄录下来。 至于片中是否就是警长所描述行人路上掟玻璃樽的同一人,法官确信是同一人,若应该被视为不同的人,法官仍会倚赖影片所显示的情况为事实,认为他转身前确实有向警投玻璃樽。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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