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男前年死亡 遗产管理人控消防没人手急救致死 2017-03-16 12:21 遗产管理人入禀高院控告消防处,要求赔偿损失。 Previous Next 男子张明江(译音)前年3月18日于屯门福亨村路豫丰花园接受消防处的急救,但返魂乏术,他的遗产管理人指消防未能适时提供足够人手及医疗器材为张进行急救,导致张的死亡,现入禀高院控告消防处,要求赔偿损失。 原告为张明江的遗产管理人黄颖诗(译音),被告为消防处。 法庭记者:黄咏雯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深水埗露宿者越南帮大战本地帮 两伤警拘3人 下一篇 淋大状硫酸判囚重审 官指控方有责任提供可披露资料 最新回应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