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覆核案】罗冠聪代表律师指 拥护基本法有很多方法

2017-03-03 13:28

4名民主派议员刘小丽、梁国雄、罗冠聪、姚松炎遭司法覆核案今续审,代表罗冠聪的戴启思资深大律师续陈词,他指罗的宣誓不存在他是否效忠香港的问题。他指拥护《基本法》有很多方法,但不拥护就只有一个方法,就是蓄意破坏之。 他又指,宣誓时的音调不一定会影响誓词意思,谭俊杰大律师于庭上示范黄毓民2012年宣誓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共、和」三个字都读得比其他字细声,可能令人感到他是说「中华民国」,这才有机会改变誓词的意思。反观罗只是将「国」字音调稍为升高,没改变誓词的意思,但黄没被挑战,罗却被指拒绝宣誓。 谭又指出,国家与政权是有分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等于共产党。他指罗「不会效忠残杀人民的政权」的言论,是小心选择过用字,该「政权」不一定指共产党,亦不等于指不效忠中国和香港,正如效忠香港不等于效忠梁振英。 但戴启思资深大状指,今次宣誓的对象应是效忠香港。他亦以「我以为李柱铭会写一本有关受约束的誓词的书」为例,指一句句子的音调不影响意思。李笑言会保留他的权利,庭上众人大笑。 代表姚松炎的余若薇资深大状,指律政司一方指控姚在誓词完结后「加料」,但誓词完结已代表宣誓结束,加上有其他议员亦有在宣誓后说其他字句,但只有姚被指有问题。而根据秘书处的提醒,姚以为只要读出全部誓词便代表是有效宣誓,只当他一被告知有问题便从新宣誓,没证据显示他故意藐视法例。又反问他有何动机要故意藐视法例而令投票给他的人失望。 法庭记者:黄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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