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案】金钱流向曝光 曾太36次兑人民币100万元定期

2017-01-20 10:22

曾荫权案今第13天在高院审讯,控方向陪审员讲解曾氏夫妇,李国宝、黄楚标及何周礼名下户口,涉及案中一些存款,提款及转帐的金钱流向。 控方指曾荫权于2010年7月8日自名下恒生银行提取$100万元,转入同一银行和妻子的联名户口内,同年9月24日该$100万再由联名户口提走。该联名户口1996年3月两人开设。控方又指,曾太自恒生银行签发支票面额$320000,于2010年8月16日存入曾氏夫妇在东亚银行的联名户口内。该东亚银行联名户口于2004年2月开立,而曾太自己在东亚银行亦有个人储蓄户口。 曾太于2010年7月16日早上9时39分指示东亚银行自她个人户口,转帐$73000存入夫妇在东亚的联名户口。控方指曾氏夫妇的东亚银行联名户口于同日早上9时55分,存入$35万现金,巧合地东亚银行主席李国宝,于同日早上9时20分,签发了一张面额$35万现金支票去兑现。主控指2010年7月16日户口中,开始港元兑换成人民币。 控方指曾太于2010年7月16日至9月3日,先后36次自联名户口提取港币转为人民币$72万元。截至2010年9月1日,人民币存款为$1,003,898.64。控方指曾太于2010年9月6日把合共$100万人民币转为做定期三星期,到期日是同月27日。 曾太在到期日,再指示银行把定期续期2星期,之后曾太再要求东亚银行把定期再延期一星期至同年10月19日。曾太在定期存款到期日,第4度指示银行再续期2星期至同年11月2日。曾太在11月2日再度指示银行把定期续多一星期至11月9日。 但曾太在2010年11月5日却指示东亚银行把她的人民币定期存款提早一天提取(即11月8日),转入她个人的名下东亚银行户口内。 控方现向陪审员交代东亚银行主席李国宝在东亚银行名下的户囗,李于2010年7月16日签署一张面额$35万的「现金支票」,该现金支票于早上9时20分兑现。 控方讲述完曾荫权及其妻子的户口后,再向陪审员交代东亚银行主席李国宝,在东亚银行名下的户囗,李于2010年7月16日签署一张面额$35万的「现金支票」,该现金支票于早上9时20分兑现。 控方指,曾太指示东亚银行把她个人户口其中的$80万人民币,于2010年11月8日汇给东海联合集团名下户口内,但该次汇款失败。直至同年11月17日曾太再指示汇款$80万人民币到东海联合集团名下户口,控方指今次能成功汇款。 控方指曾太第一次指示汇款,银行方面的汇款单上却写上「紧急」字眼。 法庭记者:徐晓伊、方嘉欣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