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案今第13天在高院审讯,东亚银行职员洪海燕下午开始作供,她负责处理以支票形成兑换成现金的35万,她指从仓库取钱至过机的过程是20至25分钟,而要两位主管签名同意才能入仓。不记得当时人为何兑现成现金。
洪指自己可以独自入仓取钱,入仓前填入仓纸,法官笑问:「咁你可唔可以锺意拎几多钱就几多呀?」洪笑说:「不可以」。引得众人哄堂大笑。洪指也要事前告诉主管取钱的金额,她也要负责数钱。
法官笑问:「你会唔会数多次呀?笔钱系你老板的」,洪笑指不会。辩方追问洪如何处理取出的钱,洪不明白,辩方指:「例如你会唔会放入衫袋?」,洪说不会,「用手拎罗」。众人大笑。
早前指东亚银行主席李国宝在东亚银行名下的户囗,李于2010年7月16日签署一张面额$35万的「现金支票」。 洪补充「阿娴」会帮手处理李国宝户口的文件,由洪的工作楼层前往21楼须时5至10分钟。
东亚银行职员田婉萌作供,她由1995年加入东亚银行,负责协助高级经理何耀强处理企业客户服务。控方指出2010年7月16日曾荫权夫妇联名户口,有一笔35万现金存款,田负责处理。文件手写何耀强豁免交易的手续费。田称「唔确定」当日曾太亲自出现在银行进行交易。
如果是何生客人,交易会在会议室进行。
下一位证人。东亚职员黎尚文也有份负责处理35万交易,他供指「咁大笔钱唔会摆在柜桶,有同事会拎落仓,我会在台台执行电脑程序」。主控问这次交易有何特别印象,何称:「都好少可会做几十万的港纸现金存款」。
何当日原先坐在台位,有人叫他带数钞机入房及数现金,上司陪同他,先后用手及机器数钱。
下一位证人。东亚职员庄淑娴为总行管理层工作的文员,曾处理李国宝的银行交易,一般来说由李国宝秘书交工作给她。一张35万现金支票上有李签署及35万的字样,她忘记谁写。她称无见过曾太,也无交过现金给曾太。
她对2010年7月16日的35万交易是无印象,无印象做过什么程序,无印象收到指示。
法庭记者:徐晓伊、方嘉欣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