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会条例|劳福局申延长编外职位3年 孙玉菡:修例后要有人「看门口」
2025-03-24 15:06
劳工及福利局向立法会申请,在劳工处保留一个首席劳工事务主任的有时限编外职位,延长3年。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今(24日)讨论有关建议,劳福局局长孙玉菡表示,首席劳工事务主任会同时出任职工会登记局局长,并履行政府建议修订的《职工会条例》,而职位延续3年已是最低限度时间,认为条例修例后要有人「看门口」。
孙玉菡:要视乎工会数目变化 再决定需否延长职位
该职位主要领导劳工处辖下的职工会登记局及劳资协商促进科,加强规管职工会以维护国家安全;并推动劳资协商,促进劳资和谐。当被问到财赤下能否合并职能时,孙玉菡表示未来对待国安相关工作将会更严密,如对工会和境外政治势力的规管,因此工会需要汇报的事宜也会增多,强调登记局的工作只会有增无减。他又指2019年工会出现海啸式增长,劳工处亦「勒紧裤头」,从内部调拨资源协助登记工作。
至于未来是否仍会继续延长该有时限职位,孙玉菡则指修例后要视乎工会数目变化等情况,再作决定。
强调修订不会窒碍居民组织和参加职工会 但权利非不受限制
孙玉菡在会后透过社交平台,就《职工会条例》修订的质疑作出回应。孙玉菡强调,《基本法》、《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及相关国际劳工公约保障香港居民享有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和自由,然而这些权利和自由并非绝对或不受限制,而修订建议针对性地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及完善职工会的规管制度,认为有助促进职工会的健康发展。
他又指,为保障职工会免受被裁定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人士的不良影响,政府有必要限制这些人士出任职工会职员或成立新职工会;而为防止这些组织登记成为职工会,政府建议赋权登记局局长可基于维护国家安全所需,而拒绝职工会的新登记申请或已登记职工会的合并申请,孙玉菡指这些修订建议针对性地加强维护国家安全,不会窒碍香港居民组织和参加职工会的权利和自由。
修订建议就职工会收取及使用境外势力提供的资助或捐赠施加限制,孙玉菡指建议针对性地防范境外势力,认为在维护国家安全与保障雇员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和自由之间取得合理平衡,不会影响职工会与境外组织的正常和合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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