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控方展示Tg群组记录 指被告杨怡斯疑建议引爆炸弹前用喇叭播放「黑警中肺炎 全家玩X完」
2025-03-05 11:23
【尚德停车场/炸弹/爆炸/Telegram】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于高等法院踏入第64天审讯。控方今展示涉案Telegram群组记录,怀疑属于被告杨怡斯的帐户向群组发送将军澳尚德停车场的相片,及疑提议引爆炸弹前、用喇叭播放「黑警中肺炎 全家玩X完」;控方开案陈词指,涉案群组成员疑计划在当年3月于将军澳放置炸弹。辩方盘问调查本案的侦缉警长时,质疑警长无法肯定闭路电视拍摄到的女子是杨怡斯。警长不同意。
控方指女被告杨怡斯于TG群组发送尚德停车场一带相片
控方续传召侦缉警长温文镜出庭作供。控方展示涉案Telegram群组对话记录,显示用户「流沙天堂」在2020年2月29日疑提及炸药原材料比例,用户「叉鸡饭」则问到「……我哋而家系2楼家地下?」,用户「William Wallace」表示两处都可以;「叉鸡饭」后来亦在群组发送将军澳尚德停车场一带的相片,并指「平时啲人就系呢个位放祭坛」及警察也会在该处「清场」。
Telegram群组记录亦显示,同年3月6日,用户「够钟改名」曾询问「果日可唔可以一爆果一刻就即刻出句『天眼恢恢疏而不漏』先?」,「叉鸡饭呀」提议用喇叭播放「黑警中肺炎 全家玩X完」,又称「咁你啱啱讲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佢走去踢,然后就炸X死佢」。
根据控方开案陈词,指称「叉鸡饭」即杨怡斯,而「够钟改名」是吴子乐,「William Wallace」是何卓为,「流沙天堂」身份不明;涉案群组成员计划于2020年3月8日在将军澳尚德邨停车场外放置炸弹。
侦缉警长坚称认得杨怡斯
代表杨怡斯的大律师陈伟彦盘问温时,问温文镜的主要职责是否翻看闭路电视片段及追查案中嫌疑人有否在不同地点出现。温同意,称「同埋调查佢哋有无涉及与案有关嘅犯案活动」。辩方续指,温的书面供词只提到宏创方5楼、杨怡斯居住的丰丽楼及九巴673的闭路电视。温解释,其书面供词主要关于宏创方503室出入的情况,又称「虽然我口供无记录,但系我都可以向法庭指出我见到嘅嘢,嗰个就系第5被告(杨怡斯)」。
辩方指出,温文镜在庭上作供时才首度提及美荷楼一带、太子某饺子店、港铁罗湖站、上水站及深水埗站的闭路电视片段。温同意,但称因录取口供并非如庭上「一问一答」方式进行。
辩方续指,当温文镜于两日前开始作供时,控方曾指出「而家处理第5被告……」,所以不论控方播放甚么片段,温都知道自己须认出杨怡斯,而控方播放闭路电视片段时亦会以滑鼠图标指着一个人。温不同意,称自己曾看见杨怡斯面容,确认片中人是杨怡斯,并非由控方告知,而滑鼠亦是在他辨认出杨怡斯后才指着片中人,重申自己能认出杨怡斯「有戴口罩同埋无戴口罩嘅样」。
辩方又指,温文镜在书面供词中从未提及自己可以透过步姿辨认杨怡斯。温同意,但重申自己仍可以向法庭指出自己所见。惟温同意,他没有见过杨怡斯真人行路的情况。
爆炸品专家称明爱医院男厕内发现自制爆燃炸药
警司卢秉善(Alexander Roberts)、今以爆炸品专家身份作供,其专家报告指他于2020年1月27日曾到明爱医院男厕内作现场勘察,发现内有褐色物质的破裂玻璃樽、及已烧毁的电池和电线,而现场坐厕喉管亦破碎,相信是由于热力引致、而非爆炸效应;卢秉善在现场曾以明火测试褐色物质,出现「爆燃」、烟雾及甜味,他认为是用糖和硝酸盐自制的爆燃炸药。
燃烧高温达1200度可致他人死亡
卢秉善的专家报告亦指,1月27日明爱医院的事件应该是由土制炸弹所引起,涉案爆炸装置内有500至1000克、由糖和硝酸盐混合而成的炸药,并以电流引发,会迅速及猛烈地释放能量,产生破坏性的热力,而电池很可能是遥距启动;卢秉善另一份专家报告指,涉案装置启动后会猛烈燃烧,火焰可达摄氏1200度及持续数分钟,高温效应有能力导致他人死亡及身体受严重伤害,或造成重大物质损害。
此外,控方展示一张从李嘉滨手机撷取的相片,显示一个黑色胶贴包裹、缠有橙色电线的物体。卢秉善供称,如果他在处理爆炸品时看到相中物体,他会判断为一个简易爆炸装置。
卢秉善就港铁罗湖站爆炸案撰写的专家报告则指,他放2月2日下午到场勘察,发现一个精密设计的无线电遥控简易爆炸装置(Radio Controlled Improvised Explosive Device),并在爆炸装置上发现电线、电池及连接了电话卡,而他亦检验了现场另一个早前已启动的爆炸装置,认为两者很可能采用相同的设计,可以透过遥控操作及引爆。
专家报告续指,罗湖站发现的装置内含1000克由硝酸钾、硫磺及铝粉混合的粉末,属爆燃炸药,在封闭环境下会发生爆炸;两个装置均能产生高温、爆破和爆裂效果,有能力导致他人死亡或严重伤害,及造成重大物质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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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被告依次为37岁无业汉何卓为、26岁装修工李嘉滨、28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0岁程式工程师张家俊、29岁文员杨怡斯、25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李嘉滨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周皓文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案件编号:HCCC186/2022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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