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侦缉警长称从九巴、港铁上水罗湖站闭路电视认出女被告杨怡斯 同日下午罗湖站发生爆炸

2025-03-04 10:51

口岸爆炸案第63天审讯。
口岸爆炸案第63天审讯。

【港铁罗湖站/炸弹/爆炸/闭路电视】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于高等法院踏入第63天审讯。控方今播放当年2月2日的九巴和港铁闭路电视片段,侦缉警长称从片段中认出女被告杨怡斯,指该九巴总站位于上水,上水港铁站闭路电视亦拍摄到杨怡斯与一名男子登上列车及在罗湖站下车,而当日下午约3时半、罗湖站曾发生爆炸;控方开案陈词指称,杨怡斯与该男子当日下午把炸弹放置到罗湖站列车车厢内。

警长从CCTV片段中认出杨怡斯案发日搭九巴及港铁至罗湖站

侦缉警长温文镜今续作供。控方庭上播放一段油丽邨丰丽楼地下大堂的闭路电视片段,显示2020年2月2日下约12时许,一名女子走出大厦地下大堂。温供称透过该名女子的发型、身型、身穿的黑色外套、黑色长裙、白色鞋及其步姿确认她是被告杨怡斯,上述衣物亦在杨怡斯的住所内被检获。

控方续播放一段九巴闭路电视片段,显示上述同日约下午12时半,一辆巴士驶出东隧及停在巴士站后,一名女子拍八达通卡登车。温认出该名女子即杨怡斯;控方亦引述八达通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警方从杨怡斯家中检取的八达通卡在上述相若时间有一项九巴交易记录。温又称闭路电视片段中,该九巴路线为673,总站位于上水,相关资料由九龙向警方提供。

控方指,港铁罗湖站于女被告杨怡斯当日抵达后曾发生爆炸。资料图片
控方指,港铁罗湖站于女被告杨怡斯当日抵达后曾发生爆炸。资料图片
侦缉警长称从九巴港铁上水罗湖站闭路电视认出女被告杨怡斯(图白口罩)。资料图片
侦缉警长称从九巴港铁上水罗湖站闭路电视认出女被告杨怡斯(图白口罩)。资料图片
女被告杨怡斯。苏正谦摄
女被告杨怡斯。苏正谦摄
被告周皓文。苏正谦摄
被告周皓文。苏正谦摄
女被告张琸淇(黑帽白口罩)。苏正谦摄
女被告张琸淇(黑帽白口罩)。苏正谦摄

港铁上水站的闭路电视于2月2日下午近3时亦拍摄到一名身穿黑色外套的女子。温称认出该女子即杨怡斯,而她附近亦有一名身穿深蓝色外套、黑色长裤、黑色鞋、黑色背囊及戴口罩的男子;两人其后登上一辆驶向罗湖方向的列车。

至约下午3时,港铁罗湖站的闭路电视拍摄到列车驶进月台。温称从片段中认出杨怡斯和上述男子,并重申杨怡斯当时没有手持物品,行走时「双手垂直」、「无揈手」;温昨供称这是杨怡斯的步姿。

罗湖站车厢内遗下「相信系炸弹」后折返

控辩双方承认事实指,港铁清洁女工李瑞阳于2月2日下午3时许在罗湖站车厢内发现一个内有玻璃瓶的袋,她其后转交给港铁站务主任张伟荣;张伟荣在袋内发现玻璃瓶及一个有电线包裹及有闪灯的黑色物体,于是通知警方。控方早前开案陈词指,当日下午杨怡斯与一名不知名男子把炸弹放置到罗湖站列车车厢。

温称从罗湖站闭路电视片段中,看到杨怡斯和该男子从月台行往离境大堂,其后另一镜头拍摄到2人从离境大堂返回罗湖站内,当时两人没有进行过任何离境手续,「因为如果离境嘅话,唔可以行返呢条路」;闭路电视亦拍摄到两人再次返回罗湖站内。

控方亦播放罗湖站近下午3时的闭路电视片段,温确认当时乘客离开列车车厢,因为当时3号月台冒出浓烟,因此港铁职员疏散乘客。温又称,当时警方在3号月台处理可疑物品,「相信系炸弹」,所以通知港铁职员疏散3号和4号月台乘客,最终可疑物品亦在3号月台冒出浓烟。控方另播放同日傍晚6时多、油丽邨丰丽楼闭路电视片段,显示一名女子返回大厦,温称认出她是杨怡斯。

此外,控方展示相关涉案Telegram对话截图,显示用户「想和你通渠」于同日下午3时许曾发讯息问用户「叉鸡饭阿陈」是否安全及情况如何,「叉鸡饭阿陈」称「无带回乡证,依家走」,「想和你通渠」问「bombed?」,「叉鸡饭阿陈」表示听不到。控方开案陈词指称「叉鸡饭阿陈」即杨斯怡,「想和你通渠」即何卓为。

涉案TG「无名群组」同日发讯承认「罗湖炸弹是我们放的」

控方另展示Telegram涉案「无名群组」,显示用户「够钟改名」同日下午5时许曾经发讯息「致大陆丧尸:
这次的罗湖炸弹是我们放的……我卫我城,欢迎亲身体验炸弹威力……」,并与群组内其他成员讨论;同日晚上约7时半,Telegram频道发出了内容相近的帖文。

「够钟改名」于2月3日亦曾在「无名群组」发讯息指「致对手:放置炸弹嘅方法其实好多,例如俾钱求其一个大陆人,佢唔会过问内里系乜黎,叫佢喺指定地方放低就搞掂……记得加强人手喺各个关口check炸弹,陆续有来。」

及至2月5日,「无名群组」疑提到中旅巴,「够钟改名」表示「中旅巴有个简单少少又低风险做法」、「笃爆佢啲车軚」,「叉鸡饭」则称「笃爆不如放气」、「咁厚好难笃爆喎」及「倒糖落油缸?」;「够钟改名」又问到「塞啲易燃物呢?」,「一枝弓」则提议「塞ta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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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被告依次为37岁无业汉何卓为、26岁装修工李嘉滨、28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0岁程式工程师张家俊、29岁文员杨怡斯、25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李嘉滨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周皓文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案件编号:HCCC186/2022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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