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两地建749伙 规划署拒接反对申述

2025-03-05 11:10

屯门两地建749伙 规划署拒接反对申述
屯门两地建749伙 规划署拒接反对申述

城规会早前就《屯门分区计划大纲图》提出多项修订,包括已纳入新财年卖地表的屯门海珠路住宅地,而规划署随即展开相关法定规划程序,在申述期间收到69份申述,当中62份属反对申述,规划署拒绝接纳反对申述,城规会将于周五(7日)举行会议讨论相关申述。

上述修订包括已纳入新财年卖地表、并于下季推出招标的屯门第16区轻铁丰景园站西北面一幅用地,即海珠路住宅地皮,邻现址为巴士总站及一幅空置用地,由「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改划为「住宅(甲类)29」地带。以兴建2层地库停车场上加26层住宅楼层,2层平台作公共交通总站,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及住宅大堂,预计提供525伙,料可容纳1,418人,预料于2030或2031年落成。

未来共提供749伙

另一幅位于屯门市广场以东、一幅用地由「绿化地带」和显示为「道路」的地方改划为「住宅(甲类)30」地带,拟建1幢楼高不多于26层,另有1层地库的综合楼宇,预计提供约224伙。换言之,上述2个项目未来共提供749伙。

据文件显示,城规会就上述项目在申述期间收到69份有效申述,当中海典轩业主委员会就海珠路用地提出反对意见,认为上述用地太细小,不适合作房屋发展。规划署回应指,政府一直以多管齐下方式满足房屋和其他发展需要。为满足和加快短中期房屋用地供应,政府一直进行各项土地用途检讨,包括检讨目前空置、以短期租约形式批租,或作其他不同的短期或政府用途的政府土地,以物色更多适合转作住宅用途的用地。

规划署不支持有关反对申述,并认为不应顺应这些申述而修订分区计划大纲图;并认为屯门第16区内有住宅、政府、机构或社区和休憩用地等用途。改划项目土地用途作住宅用途,以增加房屋用地供应,做法恰当。

另外,屯门市广场以东绿化地改划住宅项目早前已获同意进行私宅发展,并附设社会福利设施;而且有关发展建议在技术上可行,亦不会对周边地区造成交通、视觉、空气流通和环境方面重大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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