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年前摸10岁女童胸部及下体 六旬翁时隔多年认4非礼罪候惩
2025-01-08 17:33
六旬翁于39年前在旺角单位内,抚摸10岁女童胸部及下体,事主其后于2014年患思觉失调,本案于3年前被揭发。涉案老翁今早于区域法院承认非礼等4罪,法官王诗丽将案件押后至1月22日判刑,期间被告还押候惩。
多次拉高X上衣抚弄其胸部
68岁被告C.Y.S.,被控5项猥亵侵犯另一人。控罪指被告于1986年某日,分别三度在旺角某单位,猥亵侵犯约10岁女童X;另于1987年的某日,分别两度在相同地点猥亵侵犯约11岁X。
案情指,于1986年某夏日早上,被告走入10岁X的房间,与X在床上坐著,期间被告用手拉高X的上衣,并抚弄X的胸部约5分钟,被告事发后帮X整理上衣,其行为令X感害怕。当晚,被告再次在房间内拉高X的上衣,并趁X的母亲洗澡时,抚弄X的胸部约10分钟。
警诫下称因X裤子湿掉故用毛巾为其抹阴
一个月后某个晚上,被告再次抚弄X的胸部约1小时,其后用双手脱去X的裤子及内裤,并分开X的双腿,用毛巾以中等力度抹X的阴部。于1987年某个早上,被告用力抓年约11岁X的胸部,以提醒X去上学。
X在2022年向辅导员揭发本案,被告同年10月9日被拘捕,被告于警诫下承认犯案,称因见X的两边胸部大小不一,所以检查X的胸部,被告承认曾摸X胸部约9次。被告另指,因见X的裤子湿了,遂用毛巾抹X的阴部,惟忘记是谁脱去X的裤子。
案件编号:DCCC1157/2023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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