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陆振中涉非礼及袭击下属案 否认沙滩上熊抱女事主 辩称仅拍肩安慰无男女之情
2025-01-07 13:58
警方沙头角分区时任指挥官陆振中涉在残厕内强逼女下属口交,及试图酒后驾驶私家车,遭下属阻止时动粗及咬伤下属手指等,案件今于区院续审。控方盘问陆振中时指出,陆曾在大埔龙尾沙滩从后熊抱女事主。陆不同意这说法,并称他做出有关动作是为平伏同事的心情,当时团队内不论男女同事也会这样做。
陆称仅拍肩安慰无熊抱X
陆振中2022年7月5日驾车载女事主X到大埔龙尾沙滩。控方在庭上播放大埔龙尾沙滩范围的闭路电视片段,并指出X为比自己高的陆撑伞,期间尽量与陆保持一定距离,但陆左手放在X的肩部一段时间、「近乎想揽住佢(X)」。陆则称当时X向他诉苦,他只是「拍一拍」她的肩部来安慰她。他又说,这些动作不涉男女之间的感情,有时与其他同事之间都有需要,「尤其是2019年之后同事都会讲到喊」,而有男同事哭泣时,他也会拥抱对方。惟陆不同意「男女无别」,认为不可随时触碰异性身体。
控方指出,陆想熊抱X,而X有挣扎,并想移开他的手。陆回答说:「我唔同意(我)有熊抱佢。」陆同意,他当日与X的距离没必要如此接近,只是因为X负责撑伞,他只是以免她被雨淋湿,才与她站得如此近。他说:「依家俾我做多次,我梗系唔会咁做啦。」
否认向X表白并遭X反指「你有老婆」
陆表示,他在2022年7月初、即X病愈初复工时驾「顺风车」接送对方,只是举手之劳,没想过男女之间的感情。控方指,陆2022年7月6日在车上说喜欢X,X回应:「你有老婆㗎喎!」,陆说:「你都有男朋友啦!」陆称:「冇呢啲情况。」他否认X曾在7月8日与他「摊牌」,所以之后数天也不让他接送,澄清他没有接送X ,只是与他的行程有关,而且X已康复,工作时间也没那么早。
辩方传召被告品格证人、退休警司苏振光。苏振光供称,2010年6月认识陆振中,当时陆是其下属,两人共事一年。后来两人虽没一起工作,但也会一同出席聚会,陆非每次都会喝酒,比较克制。苏振光说,陆与下属工作关系良好,对下属要求高,但没听说其下属投诉他或要求调走。
跌打医师指陆振中案发月曾因「气门」内伤求诊
苏振光指,在2022年7月15日晚,即陆与同袍出席饭局时,他曾与陆通约30秒电话,当时陆的说话速度正常、咬字清晰,跟平时差不多,不觉他有醉酒,但因通话时间短而未能判断他是否不适。在控方盘问下,苏振光说,他退休前也曾在沙头角担任警司,当地多山,警员需行山找出罪案黑点。苏曾与女同事在工作时行山,其副手也是女性。
辩方证人、跌打医师杨君华表示,陆2022年7月曾向他求医,印象最深刻的是陆「伤咗气门」,即是一种与穴位有关的内伤,伤者会在呼吸时感到痛楚。他同意,「伤气门」的人很大机会是遇上严重袭击,例如最少被3个人殴打,或跌在地上后被人不断踢,才有机会伤及气门。但他没在病人纪录中写下陆有否提及曾被人殴打。
43岁被告陆振中,否认于2022年6月22日至23日在联和墟街巿及熟食中心2楼残厕内3度非礼女警X;同年7月15日在牵晴间停车场内危险驾驶,及袭击X、督察蔡文浩和赖文显。
案件编号:DCCC137/2023
法庭记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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