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店铺冰鲜肉冒新鲜肉呃钱被钉牌 64岁男子涉发假誓申请牌照被捕

2024-10-10 12:30

食环署早前揭发有店铺以冰鲜肉冒充新鲜肉出售呃钱,违反发牌规定而遭「钉牌」,岂料有人改头换面在旺角广东道原址重新申请牌照,并在深水埗食环署部门宣誓,食环署事后证实有人涉嫌作虚假声明,转交深水埗警区跟进,警方昨(9日)拘捕一名64岁本地男子。

食环署九龙区检控及牌照组黄立人总监。
食环署九龙区检控及牌照组黄立人总监。
深水埗警区重案组第2队案件主管梁伟轩高级督察。
深水埗警区重案组第2队案件主管梁伟轩高级督察。
深水埗警区重案组第2队案件主管梁伟轩高级督察。
深水埗警区重案组第2队案件主管梁伟轩高级督察。
梁伟轩交代案情。
梁伟轩交代案情。
警方就事件召开记者会。
警方就事件召开记者会。

被捕男子姓张(64岁),报称是自雇猪肉买手,涉嫌「作出虚假法定声明」罪被拘捕。据了解,去年6月,位处广东道的鲜肉店涉嫌以冰鲜肉冒充新鲜肉出售,欺骗消费者,食环署调查后将该店的牌照取消。张之后接手重新申请牌照,去年12月到深水埗食环署部门宣誓,与上手牌主无关系,其实跟上手牌主仍保持工作伙伴关系,怀疑有人「博大雾」企图在同一地点重新营业。

深水埗警区重案组接获食环署转介后深入调查,发现有人向食环署发假誓,故意隐瞒同上手牌主、合夥人、东主之间的业务联系。警方昨在将军澳区将张拘捕。

食环署九龙区检控及牌照组黄立人总监强调,食环署会持续巡查新鲜粮食店、严格审查牌照申请,以及严厉打击违规行为,确保持牌人守法经营。如怀疑涉及虚假声明或其他刑事罪行,会适当地转交警方或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深水埗警区重案组第2队案件主管梁伟轩高级督察重申,作出虚假法定声明是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任何人明知而故意作出虚假法定声明,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两年。

而根据《公众衞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125(1)(b)条的规定取消处所的食物业牌照,日后前任持牌人或其代表/业务伙伴/业务东主在牌照取消日期起计12个月期间就相同处所提出的同一类别食物业牌照申请,将不获本署处理。申请人须向本署提交证明文件,证明申请人与前任持牌人或其代表/业务伙伴/业务东主并无业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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