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主脑吴智鸿求情指迷失于社会氛围抑郁症加剧下犯案 称并非专业恐怖份子

2024-10-02 17:28

屠龙小队案│主脑吴智鸿求情指迷失于社会氛围抑郁症加剧下犯案  非专业恐怖份子。资料图片
屠龙小队案│主脑吴智鸿求情指迷失于社会氛围抑郁症加剧下犯案 非专业恐怖份子。资料图片

24岁男主脑吴智鸿2019年串谋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等人计划在12月8日游行中设置一大一小炸弹埋伏警方,同时安排枪手于高处乱枪扫射。吴智鸿早前承认《反恐条例》下的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以及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今于高等法院交代上月已存档书面求情,还押至11月14日上午10时半判刑。据悉,辩方求情指吴智鸿自小被评为资优生,2019年深感沮丧,抑郁症加剧,迷失于社会氛围及舆论才犯案,不是「专业的恐怖份子」。

据悉,辩方书面求情指吴智鸿案发时24岁,现年28岁,自小被评为资优生,品学兼优,热衷学习,喜欢钓鱼和电脑,毕业后在建筑公司担任文职,曾因表现良好而被晋升为助理工程师,获父母、女朋友、前雇主及前同事等撰写求情信。辩方又指吴智鸿初中时因成绩退步等患上抑郁症,一度留院治疗,覆诊至约2019年,其后尝试自行克服抑郁症再没有覆诊。

辩方形容吴智鸿性情温和,关心时事,案发前一年曾参与义工活动到云南山区探访贫困家庭,关心国情,然而在2019年社会事件期间感到沮丧,抑郁症及失眠加剧,当时没有服用药物,迷失于社会氛围及网上舆论,继而走入歧途犯下本案,现已重新就医,病情受控。相比英国阿尔盖达恐怖袭击案例,辩方指本案为时仅数月,没有造成任何实际伤亡或破坏,吴智鸿也不应被界定为「专业的恐怖份子」,还押期间深切反省后有所改善,曾把对政策的意见邮寄到有关机构,认罪后希望法庭可扣减4份之1 刑期。

被告吴智鸿承认《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下的串谋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以及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承认于2019年8月1日至12月8日期间,与林铭皓、梁政希、张坚顺及其他人串谋,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体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两个爆炸性装置;以及于2019年12月8日在炮台山富泽花园一单位内管有枪械及弹药,即1枝手枪、4个弹匣及106发弹药,意图用以危害生命,或意图使他人能用以危害生命。

案件编号:HCCC165/2022, HCCC255/2023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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