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颠覆案 刘頴匡称错信戴耀廷 承认保释期间犯案是加刑因素
2024-09-02 12:33
35+颠覆案中,何桂蓝代表大律师今于西九龙法院交代指没有求情。刘頴匡求情认为本案非常特殊,犯案过程非常公开,希望法庭额外减刑,法官陈庆伟表明不同意。
案件由《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李运腾及陈仲衡主审。控方由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万德豪等代表;大律师Trevor Beel代表何桂蓝,大律师马维騉代表陈志全,资深大律师蔡维邦代表杨岳桥,大律师陈世杰代表邹家成及吕智恒,大律师沈士文代表林卓廷,大律师吴霭仪代表范国威,大律师范凯杰代表林景楠,刘頴匡亲自行事。众被告精神不俗,男被告多穿恤衫西装,杨岳桥略显清减,陈志全戴上眼镜,林景楠戴口罩应讯,何桂蓝则穿白色背心。
何桂蓝不求情 刘颖匡亲求情称从未著力推动否决财案
大律师Trevor Beel代表何桂蓝指没有求情。刘頴匡亲自以英文求情承认达成串谋协议无差别否决财案是违法,希望法庭集中在后者方面个人言行。刘頴匡认为自己属「积极参与者」,惟非最积极人士,个人名虽然出现在《墨落无悔》声明上,但自己没有分享帖文、追问他人何不签署等,其次2020年7月15日抗争派记者会中,自己仅作背景,虽没有出言反对否决财案言论,惟亦没有任何发言,只曾与他人「揽头揽颈」。
刘頴匡引述选举论坛发言指,解释自己参选只为代表反修例运动中的暴动被告进入议会,因此从未著力推动否决财案协议,亦认为此事无用,故发言时未曾提及。
刘頴匡说明案发时个人认为「35+」计划不可能,预计民主派最多得到35或36席,只要政府取消1、2名参选人参选资格便已失败。
指戴耀廷将客观不可能事情转为威胁
《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回应指戴耀廷看来并非如此,刘頴匡指戴耀廷为人有趣,会将客观上不可能的事情转化为威胁。刘頴匡续指由于当时自己已身负七一立法会暴动控罪,预计自己当选也未能完成任期故不会当选。
《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追问刘頴匡首次表态拟承认暴动的日期,庭上透露刘頴匡暴动案将于本年12月11日刑满。
保释期间犯案 望法庭「轻手」加刑
刘頴匡求情指自己早前承认七一立法会暴动,以7年监禁为量刑起点,希望法庭整体量刑,不要双重惩罚,解释自己案发时正因为被控暴动,获法庭批准保释,自己尽力遵守保释条件,避免参与暴力示威活动,故当时选择加入最合法和安全的初选,以继续追求个人信念,然而碍于对法律无知故干犯本案,尽管接受保释期间犯案乃加刑因素,惟希望法庭不要因此加刑太多。刘頴匡续指自己干犯暴动初选两案几乎同出一辙,属同一系列事件,有著相近社会背景,时间相近,而且同样为干预立法会运作,只是犯案手法不同,自己已及早认罪,若非被控暴动,今日「可能唔喺度」。
刘頴匡呈上自己、友人、师长、前雇主等求情信,读出女友黄于乔求情信,当中指2人已相识10年,黄以往交往的男生都是出身传统名校、规规矩矩,但刘却不一样「他的中学我没听说过、出身基层、也不是很帅(刘頴匡插口指不同意),但他身上却有一种不一样的光芒。在我眼中,刘是一个聪明、能言善辩、具领导天赋、不断渴求知识、思维敏锐、语言能力强、充满好奇心的人」,认为以刘頴匡的天资和才能,他本来是绝对有能力走一条「正常」的路,成为律师或教师等专业人士,过安稳舒适的中产生活,「但他有志从政,非为一己私利,完全是出于他对社会人民的关怀、对香港民主化的追求、期望能够为香港贡献他的才能,却不料因此卷入此案、身陷囹圄,人生最黄金的时期都在牢狱中渡过。」
刘颖匡读女友求情信指刘已受莫大惩罚
刘頴匡续读到「十年的关系中,有三年多是隔著监狱的高墙、见面要透过探访室的玻璃、对话要透过限时的电话筒。还押三年多,我每天风雨不改的到收押所探他,正正因为我认为他不是作奸犯科、偷呃拐骗的罪犯。」黄认为刘亦已得到莫大的惩罚,「过去他固然未曾妄想过要颠覆国家,而无论是现在或将来,他经已不是当初天真的少年,不会再妄想自己能够投身政治改变社会,不会再沾边任何有可能被定性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只希望能够尽快重获自由」,如今在狱中除了攻读学位,也自学多种语言、运动强身健体,每天力求进步,只希望将来有一天离开监狱时,刘已是更好、更强、更成熟的人。
是次聆讯所涉被告及其案发时报称职业依次为34岁无业何桂蓝、30岁办公室助理刘頴匡、43岁律师杨岳桥、52岁无业陈志全、27岁学生邹家成、47岁北区区议员林卓廷、57岁西贡区议员范国威、42岁社工吕智恒及35岁商人林景楠,其中何陈邹及林卓廷不认罪被裁定罪成。
杨岳桥身为大律师犯罪感难堪 表明放弃从政
资深大律师蔡维邦求情指杨岳桥1981年生于香港,1990年代随家人移民加拿大,1997年丧父,在加拿大大学毕业后转赴北京大学继续修读法律及宪法学位,其母曾有疑问其何不修读欧美大学,惟其后可见杨岳桥勇于突破自己,又锺情中国历史艺术,写得一手好书法,农历新年时为人书写雅致挥春。蔡维邦续指杨岳桥自2009年起在港任职大律师,其后从政,2012年立法会选举败选,2015年起先后胜出立法会补选及换届选举。蔡维邦形容杨岳桥并非破坏主义者,援引其立法会表决纪录,指其经常投票支持有利本港的议案,以香港利益为依归,访问矽谷facebook总部时,赞扬香港法治,力劝各大企业来港发展,又曾亲力亲为,撰写法例条文 。
蔡维邦指杨岳桥并不激进,被控后随即退出公民党,更呼吁公民党解散,没有风险再涉足政治重犯,本案中早于2021年9月已拟认罪,并于翌年交付时正式认罪,可见其清晰悔意,更应警方要求提供证供。蔡维邦引述杨岳桥求情信,指其对自己身为大律师干犯刑事罪行感到难堪,愧对同事等,交代自己从政原希望回馈香港,岂料踏上歧途,受社会气氛带动,天真盲目地参与本案串谋,实际上只会令香港政治环境更形恶劣,现已后悔与案,当初应拒绝参与,从今以后会放弃政治及公共事务,不会重犯。
陈志全只在街站拉票
蔡维邦认为杨岳桥应属「积极参与者」级别中的中等位置,其虽身为公民党党魁,惟实际上没有采取额外行动。陈官反问何以不属当中高端,蔡维邦回应指杨岳桥虽然在3月25日公民党记者会中发言,但当时尚未构成任何罪行,不是违法,不应算进其刑责之内,其后只一如其他参选人,交表拉票等。蔡维邦又指杨岳桥虽是党魁,惟仅代表党而发言,不属首要推动人,陈官明言完全不接受如此说法。
大律师马维騉求情指陈志全属「积极参与者」中的低端,其没有参与记者会或协调会议,在WhatsApp群组中一直沉默以对,《香港国安法》实施后其参与少于其他人等,只有街站拉票等。马维騉续指陈志全案发时任职立法会议员,勤奋尽责,既获友人、前官员撰文求情,又获伴侣胞妹表扬为孝子仁兄,希望法庭考虑到其参与程度低,有正面良好品格,轻判陈志全。
辩方指邹家成对法律无知非辩护理由但属求情因素
大律师陈世杰引述邹家成求情信,指其15岁那年丧父,使其立志成为护士;同年首次参与公民运动,希望改变社会,才因此决定参选。
陈世杰提到邹家成误以为串谋合法,对法律无知虽非辩护理由,惟属求情因素,法庭需要考虑其道德责任。陈世杰认为邹家成属「积极参与者」,然而其角色并非关键,《墨落无悔》声明份属多馀,串谋不需要这份声明。
陈世杰提到邹家成早前同样承认参与七一暴动,判监5年多,预计明年11月22日刑满,指出暴动案与本案同样缘于不满《基本法》未获妥善实行,七一暴动中其进入议会撕毁《基本法》副本,希望法庭整体量刑。
林卓廷无出席协调会议 对否决财案不感兴趣
大律师沈士文求情指林卓廷获妻子、党友张文光、刘慧卿、何俊仁撰写求情信,其属于传统民主派,与部份被告有显著分别,举出其著名政绩反围标一事作例,指出许多居民因此受惠,所以为其撰文求情。沈士文指出最重要的是林卓廷案中参与极少,没有出席协调会议,指派代表与会,一直对否决财案不感兴趣,连代表都反对否决,亦没有证据显示其知悉《墨落无悔》声明,也不支持戴耀廷「揽炒」主张,一如传统民主派,定罪基础只在论坛笔记及胡志伟发言,故应属「其他参与者」。
沈士文续指林卓廷任职多年区议员,由2016年起成为立法会议员,一直支持回归,拥护一国两制,民主党一向与政府合作,林卓廷支持议案比反对多,绝不激进,论坛受压时甚至反问若政府打算每人派三万如何反对财案,可见其没有很积极地落实协议。
范国威获黄宏发吴仕福撰求情信
大律师吴霭仪代表范国威求情指案情特殊,政府能够取消参选资格,案中串谋便不可能实现,法庭亦无法客观断定,不应根据个别被告主观意见而定。陈官问到那当时众人何以商讨替补机制,区诺轩亦曾提到「Plan C」。吴霭仪回应指实际上根本没有时间动用「Plan C」,而且只要其主张与原订参选人一致的话也一样会被取消资格。陈官再问到即61万市民受骗上街排队,为不可能的计划投票?吴霭仪指市民投票原因可能各适其适。陈官拒绝接纳不可能一说。吴霭仪再指《香港国安法》前言行不应受罚,李官指若用以考虑被告角色及参与程度又有何不可,法庭不能抽空案情来量刑。
吴霭仪续指范国威角色与其他被告别无二致,单纯出席协调会议参选而已,相信计划合法,故应介乎「其他参与者」和低端「积极参与者」之间。吴霭仪认为其求情信内容足证其悔意,尽早认罪,前立法主席黄宏发及前西贡区议会主席吴仕福亦撰文求情,其从美国大学艺术系毕业后,曾服务西贡区议会超过21年,又担任了6年立法会议员,关心民生,勤于出席会议,动议超过300个议案。吴霭仪另指其为慈父孝子,母姐均身患顽疾,女儿才刚毕业,写信形容其为「最好的父亲」,又获街坊支持,提到其牛年新年时仍为街坊勤力作画,画得手指都冷僵了,令人感动,而其未来打算围绕家庭生活。
案件编号:HCCC69、70/2022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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