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广福道安全岛车祸 受伤孕妇男童一家三口入禀向的士司机索偿
2024-08-16 11:37
65岁的士司机于2021年驶经大埔广福道时,突然「爬头」加速,冲灯铲上安全岛撞倒行人,造成2死4伤,其中1人为当场死亡,伤者包括1名孕妇和其4岁男孩。的士司机早前承认2项误杀罪及4项危驾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今年2月被判囚8年,终身停牌。受伤两母子连同丈夫昨入禀高等法院,向的士司机索偿。
原告为案发时怀孕母亲伍美芳、父亲刘志明(音译)代表自己和男童刘殷喆,被告为莫培华。入禀状指,被告2021年8月22日上午11时15分左右,驾驶的士驶至大埔广福道近灯柱AE0236的行人过路处时,疏忽或违反法定照顾责任,造成交通意外,引致原告受伤,故现入禀索偿。
案发于2021年8月22日约上午11时20分,65岁被告莫培华驾驶的士沿著西行线行驶,当行人过路灯转为绿色,被告驶近行人过路处时却未有停车,更加速把的士向右转,超越前面停在行人过路处的2部车辆,切入对面的东行行车线,的士时速约50公里下撞向安全岛,致使6名过路行人被撞倒,2死4伤。
案件编号:HCPI232-234/2024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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