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沙头角分区指挥官陆振中涉非礼女下属 女事主供称三度遭陆强行拉入残厕摸胸逼口交
2024-08-12 13:24
已停职的前沙头角分区指挥官陆振中涉于前年在联和墟街市残厕内3度非礼女警,翌月再涉危险驾驶及袭击3名男女督察。陆振中否认非礼、危驾及伤人等7罪,案件今于区域法院开审。女事主供称,当晚与同事应陆振中邀请出席饭局,期间她被要求把啤酒「杯杯清」,及后陆振中把她拉进残厕强吻、非礼她胸部及强逼她口交;女事主在庭上情绪激动及一度哭喊「我有话我唔去厕所㗎!我唔去呀!」。下午续审。
被控非礼、危驾及袭击伤人等7罪
43岁被告陆振中,否认于2022年6月22日及23日,在粉岭联和墟街市熟食中心2楼伤残厕所内3度非礼女子X;及同年7月15日在粉岭一鸣路牵晴间停车场危险驾驶一辆私家车;袭击及对X造成身体伤害;有意图而非法及恶意地导致男子蔡文浩身体受严重伤害;袭击赖文显。
事主不情愿下出席被告发起饭局
X供称,前年5月,被告就任沙头角分区指挥官,成为她的上司;X在庭上认出被告。同年6月22日,被告称总督察黄灿熊即将调职,提议当晚共进晚餐。X将被告提议转告黄、蔡及赖,众人有些不情愿、却不敢拒绝。
酒后晕眩遭被告拉入残厕摸胸脱裤触碰私处
X续指,当晚被告要求她把啤酒「杯杯清」,喝了约6杯后,她感到晕眩及乏力,便伏在饭桌上休息,其后离席前往厕所。这时被告跟随,并把她拉进伤残厕所,由于X想小便,她走回女厕。惟X其后踏出女厕时,被告再次把X拉进伤残厕所并立即锁门,被告熊抱X及摸她胸部、腹部及背部,并试图脱她的裤子及触碰到其私处。
称两度遭被告于强逼口交
X称其后被告把她移到厕板上,「用手㩒低我个头,放咗去佢(被告)下面」,当时她感到自己嘴巴碰到被告下体「摆左入去」、「好难受」,过程维持数分钟后,被告把门打开,两人便返回饭桌,X继续伏在桌上休息。10分钟后被告再一次把X扶到残厕,并作出相同行为,事后返回饭桌休息。
事主庭上作供情绪激动落泪:我有话唔去厕所!
X称后来职员要清理饭桌,故一行人须前往另一饭桌,当X继续伏在桌上休息时,被告叫她去厕所,当时她仍感到无力和晕眩。X说到此时情绪激动,表示自己根本不想去厕所,「我有话我唔去厕所㗎!我唔去呀!」,并在庭上大哭。暂委法官劳洁仪遂将案件押后下午续审。
第3次被拉入残厕非礼后由同事开车送走
X今午供称,当晚被告第3度把她带到残厕内,并再次强吻她、摸她的胸部和逼她口交等,而当时她身体乏力,曾在残厕内跌倒;后来被告打开残厕门,捉着X双手及把她拉回饭桌。事后一行人离开熟食中心,被告自行离开,蔡则开车送其馀人离开。
「无人帮到我…佢哋睇到都当睇唔到」
X称她下车时,当时的男朋友来接她,她向男友忆述残厕内的事件。X指自己当时「含住泡眼泪」,但又不想男友担心,并在庭上抽泣「现场无人帮到我」、「佢哋睇到都当睇唔到」;当时男友曾建议X辞职,X表示「我唔想」,她「忍气吞声,无同人讲」。
「我又低级,唔会有人肯帮我」
X称翌日曾致电督察陆俊宏讲及非礼事件,陆俊宏跟她分析事件及透露曾处理类似案件,但X当时着陆俊宏不要告诉其他人,「我唔想畀人知」、「无人证、无物证,唔会有人信我讲嘅嘢」。X也没有报警,称「惊啲人戴有色眼镜睇我」、「我又低级,唔会有人肯帮我」及「惊件事发大左,会影响自己第时嘅工作」。两日后,X也向弟弟倾诉事件。
X称被告曾在她感染新冠肺炎后上门送物资
后来X确诊新冠肺炎,她在6月27日请假去社区中心检测,并得到阳性结果;X称她告知被告后,被告突然致电,称到了X住所外及拿了防疫物资给她,X婉拒,但被告其后再致电表示在X家门外,X开门接过物资;X称当时感到害怕,「唔想佢(被告)留喺度,想拿拿临打发佢走」;X复工后,被告曾过问X为何不使用他给的口罩,「俾佢话完之后,我唔敢唔用」,所以她上班时会使用被告给她的口罩。审讯明续。
案件编号:DCCC137/2023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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