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联提「告别劏房3.0」倡议 建议设计分制分阶段取缔劣质劏房
2024-08-12 12:43
政府「解决劏房问题工作组」将于本月向行政长官李家超提交报告,提出有序解决劣质劏房问题的方案。民建联「告别劏房行动」召集人、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副主席郑泳舜今日(12日)联同居住环境欠佳的劏房住户举行记者会,提出「告别劏房3.0」18项倡议,要求当局制订劏房登记制度,并以计分制度分阶段取缔劣质劏房等,他透露明天将约见房屋局局长何永贤,期望当局在立法后2至3年内,逐步告别劣质劏房。
郑泳舜表示,现时本港有11万户劏房,直言「有啲劏房真系细到唔适合人居住」,为了确保所有劏房租赁均受到政府监督及规管,应制订劏房登记制度,可让政府更掌握全港劏房整体情况。他续说,业主在法例实施起某一个时间内,必须向部门登记有劏房出租的物业,否则即属违法。
另外,他指监管部门应就取缔劣质劏房,设立计分制,按风险评分制定执法计划。至于属于僭建、明显有结构安全问题,不符政府地契条款,安全风险较高的劣质劏房,应优先予以取缔。
另一立法会议员陈学锋表示,现时公营出租单位的人均编配面积为不少于7平方米,建议当局应参考这个标准,为劏房订定不低于7平方米的最低面积标准。他又指,在制定劏房的最低面积时,亦应一并设定最低的空间高度,认为以本港男士平均高度约1.75米为基准,建议地面量度至天花板的高度必须不少于1.8米。
另外,陈学锋指劏房大多为厨厕合一,除了引伸衞生问题,亦有安全问题,建议合标准的劏房若内设有厨厕,两者必须有实质的间隔分开,如只设有厕所,亦应与其他空间有实质的间隔作分隔。他更指劏房本身如属于僭建物,如设于僭建露台、走廊或天台或存在明显及严重的结构安全风险,应被视为不合标准。
深水埗区议员刘佩玉表示,近日本港天气炎热,劏房空气不流通,居民大多都不愿意在住所长期居住。她又指收到不少居民个案,当中涉及鼠患、渗水、噪音甚至治安的问题,冀望政府可以尽快处理劣质劏房问题。
对于公屋联会早前建议劏房最低居住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问及民建联提出的7平方米会否太小?郑泳舜表示,可先以7平方米为基准,又认为大小可以随着时序作调整,指「如果政府话增至10平方米,民建联亦表示观迎。」
会上安排2名劏房住户现身说法,一家四口居住深水埗的陈女士表示,指自己已申请公屋已有3年,目前房间不足100尺,称「连床也放不下!」甚至不想打开炉头进行煮食,直言「一开炉头都唔想住落去,因为真系好热!」她指政府近年开设「社区客厅」政策有效果,空间很大,小朋友有地方可以做功课和玩耍,笑言「最起码可以行下。」
患有白内障及肠癌的周先生独居于天台组合屋内,面积有80尺,有领取综援,指经常遇到日洒雨淋场面,业主已收到屋宇署通知,须在半年内清拆天台屋,称自己很快会遭到逼迁。他又指自己曾拒绝当局2次公屋安排,称「自己走路不方便,看东西不清楚,加上覆诊地点不方便,希望可以原区安置。」
记者:黄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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