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禾苑业主向法团提反申索 官撤销申请 不作讼费命令

2024-08-09 19:00

穗禾苑业主向法团提反申索 官撤销申请 不作讼费命令
穗禾苑业主向法团提反申索 官撤销申请 不作讼费命令

火炭居屋穗禾苑的业主大会于2022年6月,通过总值3.91亿元大维修工程,惟近百业主认为穗禾苑业主立案法团忽视维修方案夸大规模及金额,遂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另法团曾在2022年12月入禀向业主追收维修款项,其后中止聆讯;有业主则提出反申索,暂委审裁官余知行今(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小额钱债审裁处称,法团已终止申索,业主无需提出反申索,遂撤销其反申索申请,亦没有作出任何讼费命令。

申索人穗禾苑业主立案法团于2022年12月13日向业主Janet申索一笔金额为$49,090的款项,其理由是被告人没有根据大厦公契缴交「强制验楼计划楼宇公用部分之工程项目」摊分费。Janet于2022年12月23日提出反申索申请,理由为法团无理入禀引由被告人产生支出。

西九龙裁判法院。资料图片
西九龙裁判法院。资料图片

法团于2022年10月15日向业主阮女士申索一笔款项为金额$37,764的款项,其理由是阮没有根据大厦公契缴交「强制验楼计划楼宇公用部分之工程项目」摊分费。阮女士于2022年12月26日提出反申索申请,理由为法团无理入禀引由被告人产生支出,及法团滥用小额钱债审裁制度,为了使申索款不超越审裁处的司法官辖权范围,而把超过75,000的逾缴申索分割案件办理,属于放弃现时欠款纪录馀额追索权利。

其后,法团向法庭提出终止申索通知书,结束对两位被告人的申索。审裁处于去年3月批准了法团的申请,惟被告人对申法团的反申索继续,并于昨日(8日)开始进行审讯。

官:法团已终止申索 两被告无需再抗辩

余官今称两项反申索理由大致雷同,共同入禀理由为法团无理入禀并要求法团付讼费,因此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一并进行判决。余官称其入禀理据原意为反对及抗辩法团的工程摊分,惟法团已终止了对两被告的申索,两被告都无需要继续反对及抗辩。

余官另认为阮女士对法团的滥用程序指控并非法律制度认可的诉讼原因,其指控属于程序上的争议,指控法团有不当、不公平使用法庭程序。不过余官认为,法团是按大厦公契提出诉讼,其申索的法理基础清晰,亦符合审裁处的司法管辖权限,所以不属于滥用程序。基于这些理由,余官今于庭上撤销2项反申索申请。

讼费方面,原本法团自行终止被告的申索申请,与两被告无关,理应付两被告的讼费,惟她们坚决对法团进行反申索,以致法团需要继续抗辩,亦产生了讼费开支,因此决定不作任何讼费命令。

案件编号:SCTC 39623/2022、SCTC 40105/2022
法庭记者:黄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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