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桥之家前院长张健华向母公司董事索赔酬金 遭法庭剔除申索 指琐屑无聊滥用程序

2024-08-09 17:20

张健华的申索遭法庭剔除,聆案官指其申索琐屑无聊及势必失败。资料图片
张健华的申索遭法庭剔除,聆案官指其申索琐屑无聊及势必失败。资料图片

涉2014年性侵智障女院友、被法庭裁定须赔偿83.3万元的「康桥之家」前院长张健华早前入禀高等法院,控告康桥之家母公司智友集团有限公司3名董事李永耀、周可仁及杨尚文,并要求法庭下令智友每月向张健华在内等5名原创股东支付1.5万元董事酬金。3名智友董事今向高院申请剔除申索,获聆案官陈振国批准,陈官指张建华没有披露任何合理理由,申索琐屑无聊及势必失败。

原告为张健华;被告为李永耀、周可仁及杨尚文。

张在入禀状指,他代表智友集团有限公司的5名原创股东讨回公道,称他和6位志同道合的好友在2011年协议筹组智友集团有限公司,翌年斥资840万收购康桥护理服务有限公司、沐恩康复服务有限公司及香港丰裕国际有限公司。

张健华未能提供任何合理诉讼理由

惟智友两名最大股东李宏宪及杜传清在2014年接管智友,并违反2011年股份协议的委任董事原则,李宏宪及杜传清又偷偷地向周可仁及周兆志出售70%股份,且有召开股东大会交代。周可仁没有按照股份协议的原则,任命李宏宪的儿子李永耀作为董事,而杨尚文亦秘密购入周兆志的20%智友股份。

陈官指,入禀状指称李宏宪及杜传清违反2011年的协议,但张健华却没有控告两人,张健华亦无法解释被告方为何要每月支付1.5万元董事酬金,他未能提供任何合理的诉讼理由,申索属滥用法律程序及势必失败,故批准剔除申索。

案件编号:HCA1192/2023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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